务实的经济增长目标有助于稳预期增信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某餐饮公司、陈某、宫某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提起公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会计账簿混乱、记载不规范,在案证据无法认定存在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应当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数额补缴税款。被告单位欠缴应纳税款,以转移、隐匿财产的方式,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超过刑法规定的一万元标准,已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被告单位某餐饮公司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被告人陈某、宫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宫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